关于博乐市2019年财政预算第三次调整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博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明德
代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由我向博乐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博乐市2019年财政预算第三次调整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关于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涉及预算调整的相关情况
㈠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取和使用的法律政策依据
根据《预算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是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是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是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是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㈡关于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经自治州结算批复后,博乐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总额由年初预算确定的1.69亿元调整为2.42亿元,增加0.73亿元;博乐市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由0.73亿元调整为0亿元,减少0.73亿元。
根据《预算法》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额调整为2.42亿元。同时将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整为0亿元。
今年,为落实州、市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拟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3万元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将全部用于民生支出。今年超收(结余)部分,将按有关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博乐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
㈠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增加110类“转移性收入”中15款“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73亿元;
2.增加博乐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3亿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政府收支功能支出科目。
经上述预算调整0.73亿元后,博乐市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2.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9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3亿元。支出总计32.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9亿元,上解支出安排0.2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3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调减110类“转移性收入”中08款“上年结余收入” 02项“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结余收入”0.73亿元。
2.调减博乐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73亿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0.73亿元后,博乐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3.7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6亿元。支出总计13.7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2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以上为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