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乐市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29日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博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明德
代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博乐市2018年财政决算已经自治州财政局批复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博乐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由我向博乐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关于博乐市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8年博乐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博乐市党委决策部署和博乐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财税改革,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职能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1+3+3+改革开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促进了博乐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博乐市年终实际执行情况及自治州结算批复,2018年博乐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5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6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2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99亿元,为预算的91.6%,增长0.7%。其中:税收收入6.13亿元,为预算的63.2%,下降25.6%;非税收入4.69亿元,为预算的220.8%,增长87.6%。上级补助收入18.39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3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2亿元,增长130.4%,主要是新增兵团辖区税收基数返还和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84亿元,增长18.9%;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23亿元,下降2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84亿元,增长160.5%,主要是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3亿元。调入资金2.42亿元,主要是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
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了15.67亿元,2018年博乐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由年初的21.83亿元相应增加到37.5亿元。2018年博乐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37.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4亿元,为预算的164%,增长8.8%;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99亿元;专项上解支出0.2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亿元,主要是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
收支相抵,无年终滚存结余。
㈡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博乐市年终实际执行情况及自治州结算批复,2018年博乐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68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8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24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42亿元,为预算的394.6%,增长231.4%;上级补助收入0.1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28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增加。
由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了5.85亿元,2018年博乐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由年初的0.83亿元相应增加到6.68亿元。2018年博乐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6.6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97亿元,为预算的733.1%,增长291.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29亿元;调出资金2.42亿元。
收支相抵,无年终滚存结余。
㈢ 博乐市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博乐市年终执行情况及自治州结算批复,2018年博乐市社保基金总收入完成9.3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9.2%。其中:保险费收入7.1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9.5%;利息收入0.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97亿元;其他收入0.05亿元;转移收入0.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6亿元。上年结余5.03亿元。
2018年博乐市社保基金总支出9.0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2.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6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7.9%;转移支出0.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33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39亿元。
㈣ 其他项目收支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预备费预算2000万元,实际支出1950万元,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74万元,教育支出14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1万元,农林水支出262万元,资源勘探、国土资源等支出33万元。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2018年博乐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初数0.03亿元,当年全部调入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年末博乐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42亿元,主要是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博乐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47.2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较上年下降0.83%。主要是近几年来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空间有限,同时安保巡逻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导致减幅不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24.28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决算情况
㈠ 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
2018年末博乐市政府债务限额26.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38亿元。2018年末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25.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6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04亿元。
㈡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决算情况
2018年博乐市发行债券9.1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84亿元(新增债券5亿元,再融资债券0.84亿元),专项债券3.28亿元(新增债券3.1亿元,再融资债券0.18亿元)。
㈢ 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新增债券8.1亿元用于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1.7亿元,博乐市火车站建设项目(新建铁路新疆博州支线)1亿元,博乐市边合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8亿元,博乐市南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0.3亿元,博州博乐市城乡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工程0.5亿元,博乐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2.6亿元,其他项目1.2亿元。
㈣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决算情况
2018年博乐市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决算数1.72亿元。还本决算数1.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86亿元,专项债券0.28亿元;付息决算数0.5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44亿元,专项债券0.14亿元。
三、2018年重点支出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㈠ 重点突出,全力保障安保支出需要。略。
㈡ 多措并举,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将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只通过转贷自治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总体可控。积极稳妥化解隐形债务,坚决做到2017年7月14日以后零违规负债,2018年以来零违规举债。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赢得主动。同时严格按照隐性债务清偿方案,按时足额清偿债务,坚决打赢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二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补齐扶贫短板。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农田节水灌溉、居所修缮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贫困村民俗文化、特色村寨、庭院经济、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建设,落实贫困户种植业、安居富民、医疗、社保、教育、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财政补贴,不断巩固提高脱贫成效,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全市共投入扶贫领域资金5127万元,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三是不断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坚决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全年安排环保领域资金1.23亿元,实施万亩生态林、边合区、南城区污水循环利用、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和恢复、达勒特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项目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支持赛里木湖景区生态保护、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购置;开展污染普查、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分、水资源调查、农村庭院整治等专项活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㈢ 民生优先,不断增强全市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织密扎牢托底的民生“保障网”。2018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28.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34%,较上年增长9.01%。其中:教育支出6.18亿元,较上年增长22.3%。加强农村学前双语教育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亿元,较上年增长38.6%。积极落实养老保险待遇和困难群众、优抚对象、残疾人员、80岁老人生活补助,逐步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就业金,继续实施“安心助养”工程,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亿元,不断提高城乡公共卫生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博乐市人民医院、康养中心建设,落实基本药物补助政策;城乡社区支出5.76亿元,较上年增长132.2%。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改造、中水调节池、改善人居环境、环卫综合业务用房等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日趋完善,继续加强日常市政养护、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工作,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得到提升;农林水支出3.22亿元,做好农业资源及草原保护,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粮食、棉花、肉牛肉羊产业发展,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疫情防治工作;住房保障支出1.46亿元,支持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工作,加强棚户区、安居富民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㈣ 重点突出,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一是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契机,加大“金三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统筹各类资金2.23亿元用于园区市政基础设施、房建、绿化、企业扶持等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园区承载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上下功夫,2018年投入“三农”资金16.21亿元,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紧紧围绕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谋划,努力把旅游产业发展作为博乐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财源支柱,全年投入旅游领域资金1690万元,不断夯实博乐市旅游产业基础。
㈤ 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继续加大财政沉淀资金清理力度,2018年底盘活存量资金3.01亿元,全部用于下年支出,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对全市399个项目23.31亿元进行了绩效目标设定,年中对全市154个已实施的项目8.31亿元进行了绩效监控。同时将社会保险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绩效管理范围,设定了相应的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四是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相关要求,将政府及预算单位(除涉密单位)预决算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构建阳光政府;五是继续实行公务卡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财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六是进一步规范分散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的范围及程序,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对于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予安排采购,防止单位变相增加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七是继续做好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开展扶贫资金、惠民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这是博乐市党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博乐市人大代表监督、政协委员指导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及全市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财政运行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财政收入结构不稳定,新财源培植仍处起步阶段,税收增长乏力,国家减费降税政策不断扩大;财政刚性支出增加,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支出压力增大,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我们将按照博乐市党委七届八次全体会议和博乐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保障“1+3+3+改革开放”重点工作任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博乐市2019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