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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博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来源:博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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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博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博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明德

代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由我向博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2019年上半年博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博乐市财政工作在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聚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1+3+3+改革开放”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博乐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㈠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5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32亿元,增长1.3%;非税收入1.19亿元,增长26.1%),完成预算的30.6%,增长8.5%;上级补助收入17.0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0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亿元,增长21.3%,完成预算的85.7%;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9亿元;上解支出0.65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5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09亿元,增长1.5倍,完成预算的68.8%;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3亿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8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9.82亿元,增长10.6倍,完成预算的276.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03亿元。

3.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上半年博乐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3亿元,增长15.2%,完成预算的46.3%。其中:保险费收入3.55亿元;利息收入0.0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79亿元;其他收入0.02亿元;转移收入0.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8亿元。

博乐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8亿元,增长35%,完成预算的43.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37亿元;转移支出0.03亿元;其他支出0.0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7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预计将在2019年下半年形成支出。

5.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19年6月末自治州下达博乐市政府债务限额为43.69亿元,截止2019年6月底博乐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1.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44亿元,专项债务17.71亿元,当年偿还债务1.23亿元,债务总额控制在限额以下,均在限额以内。符合《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

6.预备费使用情况

预备费预算安排2300万元,实际安排支出1616万元,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中。资金主要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0万元。

㈡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 坚定坚决聚焦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抓住重点、精准发力,确保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严格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格按照隐性债务清偿方案,按时足额清偿隐性债务。将130个行政事业单位和25个国有企业隐性债务情况纳入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进行跟踪监督,不断加大地方政府举债监督力度。二是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巩固减贫成效,补齐脱贫攻坚短板,确保贫困群众真脱贫、脱真贫。继续在农村安全饮水、供水管网、节水灌溉、排洪渠、牛羊肉交易市场等贫困村基础建设方面下功夫;实施技能培训、庭院经济、特色村寨、食品加工等项目,提升自身造血能力;落实贫困户种植业、安居富民、医疗、社保、教育、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财政补贴,严格做到“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巩固提高脱贫成效;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扶贫政策落实到位。2019年上半年安排扶贫领域资金5889万元,为坚决打赢博乐市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三是保障污染防治资金需求,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实施博乐市青得里河综合治理、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环保工程,开展水质监测、哈拉图鲁克水源地保护、污染源普查等专项业务活动。2019年上半年共安排环保领域资金0.75亿元,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环境民生进一步得到改善。

3.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管理,突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从全局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将宝贵财力向民生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倾斜。2019年上半年安排民生领域资金17.36亿元,同比增长14.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其中:教育支出4.85亿元,农村学前双语教育不断深入,城乡义务教育更加均衡,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稳中有进,州市党校迁址共建、基层干部实训基地顺利实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亿元,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对象、困难群众、残疾人、80岁老人等社会群体生活补助,大力开展就业培训,支持“安心助养”工程;安排卫生健康支出0.95亿元,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公卫、重大公卫、基本药物、医疗救助等民生政策,继续实施全民免费健康体检,为全市人民群众购买全民意外伤害险,保障康养中心正常运转;交通运输支出1.55亿元,支持博州支线铁路建设,实施青得里大街西延伸段道路、博温赛快速通道等城市、农村道路建设,实现201路公交车上路通车;住房保障支出1.17亿元,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安居富民、游牧民定居等保障性住房工程,民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全民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4.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2019年,在财政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收入,大力培植财源,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申请新增债券、压缩一般性支出等财政手段“开源节流”。2019年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57亿元,增长37.3%;地方财政支出完成30亿元,增长71.6%,财政收支保持高位增长,财政运行平稳。

5.重点突出,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加快“金三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上半年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投资1173万元,进一步完善园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着力打造博乐经济发展新引擎。二是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上下功夫。2019年上半年投入涉农资金9288万元,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三是紧紧围绕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通过申请新增债券、上级转移支付、援博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支持旅游事业发展。实施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农家乐、牧家乐等旅游村级惠民生工程,安排迎新春灯会、全域旅游规划、万亩生态园规划建设、博河旅游区旅客服务厅打造及最美博乐人等文化旅游活动。2019年上半年共安排资金5900余万元,为推动博乐市旅游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6.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部门所有预算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19年将全市137个部门单位收支纳入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资金20.79亿元;对全市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9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设定,涉及金额11.41亿元,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项目绩效监控两次。三是及时做好涉改单位的预算调整工作。对涉及经费调整的新旧40个预算单位的4300余万元的预算进行了调整,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四是继续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五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启用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实施网上超市、协议供货、定点服务、在线询价等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拓展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确保审批采购项目优质高效完成。

7.强化财政监管,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主体责任。一是建立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制定《2019-2021监督检查工作中长期规划》,明确检查重点和方向,加强日常性财政监管力度。二是围绕财务管理、财政税收、工程建设和审计等方面常见问题开展财政监督业务培训,找准监督检查工作要点,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开展征收领域和财政资金监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博乐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配合财政部专员办预决算公开检查、州人大《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州审计局扶贫专项审计,通过以查促改,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预算动态监控和扶贫动态监控工作,财政监管手段不断优化,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2019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受减税降费、一次性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存在不确定性。而维稳、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聘用人员不断增加,“三保”支出压力增大,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㈠ 多渠道开源,全力保障总目标支出需要。积极培植税源,强化收入征管,加强财税研究,确保应收尽收稳住财力。做好政策研究,把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新增债券,作为财政的重点工作和破解收支矛盾的突破口,紧盯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对下转移支付等方面的政策动向,努力得到上级部门的理解和资金倾斜,为贯彻落实好总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㈡ 严守债务底线,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严格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坚决防止变相违规举债和杜绝违规举债增量。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法举债行为,确保博乐市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严格按照《博乐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完成2019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坚决打赢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二是严格按照区、州、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不断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三是继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河长制、加强污水处理能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㈢ 深化预算管理方式,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强化预算约束,将部门预算严格控制在年初人大会议确定的范围内,对于经市党委、政府批准确需追加的项目,通过调剂现有指标、申请新增债券等方式予以保证。加大沉淀资金盘活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做到2019年“三公”经费压减5%以上,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证县级政府履行基本支出责任的财力需要,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要,确保2019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

㈣ 紧盯政策机遇,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一是继续紧盯博乐市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打造博州石材产业园区,努力打造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二是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契机,不断加强农业农村建设,继续落实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等专项行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提高农民收入,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三是继续支持博乐市全域旅游、万亩海棠生态园等旅游产业建设,充分发挥博乐市旅游资源优势,促进博乐市旅游业的发展。

㈤ 强化财政管理能力,提高为民理财水平。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预算调整事项,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三是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专项整治、专项资金检查等活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责任,提升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能力,努力建立长效的协调机制。四是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完成2019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敢于担当,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博乐市全面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推动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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