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决策部署,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计划及时推进。根据《关于印发<博乐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此工作细则。
一、随机抽查对象
(一)对公共娱乐场所实行“双随机”抽查。对于娱乐场所,依托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二)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安全监管实行100%检查,随机选取检查对象。对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托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特种行业实行“双随机”抽查。对于特行,依托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进行处罚。
(四)对废旧金属收购实行“双随机”抽查。对于废旧金属收购行业,依托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五)对机动车修理业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业实行“双随机”抽查。对于机动车修理和拆解行业,依托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六)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实行“双随机”抽查。依托内保部门属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七)对公共视频的建设、管理、应用指导和监督实行“双随机”抽查。对于视频监控场所,依托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八)对保安服务业实行“双随机”抽查。依托公安机关保安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九)对网吧实行“双随机”抽查。依托网安部门属地网吧基础信息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十)对旧货市场实行“双随机”抽查。依托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旧货市场流通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行“双随机”抽查。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功能,健全社会单位基础信息库和消防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实现从社会单位基础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消防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在系统中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要求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二、抽查结果的运用
(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随机抽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牵头单位要把推广随机抽查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积极推动建立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建立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数据库,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随机抽查的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严格抽查结果公开的内部审批程序,畅通检查对象的申诉渠道,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要严格责任落实,对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培训,创造有利条件。要着力强化舆论宣传,讲清楚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讲清楚推广随机抽查对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努力争取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监管工作的支持。要围绕随机抽查机制的建立,强化民警和随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高其开展随机抽查的自觉性,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注重在统筹力量、督促落实上下功夫,注重在总结经验、推广先进上下功夫,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断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推动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强化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