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苏新春
(B类)
黄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石灰石矿产勘探,形成采矿权及探矿权,助力博乐市石灰石产业有效快速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博乐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开采利用矿产资源,促进博乐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通过摸排核实石灰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石灰岩产业链发展,博乐市正在开展《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一带石灰岩矿调查评价项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探明石灰岩矿产资源具体赋存情况,为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政府在石灰岩产业发展及壮大工业产业规模提供决策依据和相关参考。
该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703队承担实施。目前正在开展野外工作,计划于2024年12月下旬提交《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一带石灰岩矿调查评价报告》及相关成果附件。
待调查评价工作完成后,依据相关政策,探明矿业权将由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支持,意向投资人可与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作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吐尔逊阿依 电话:13899441235、2266110
审核人:苏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