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苏新春
(C类)
伊博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博乐市文化路与新华路、北京路与新华路十字路口建设过街天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道技术规范》,人行天桥的设置条件:一是车流量很大,车头间距不能满足过街行人安全穿行需要,或车辆严重危及过街行人安全的路段;二是过街行人密集,影响车辆交通,造成交通严重阻塞处;三是城市快速路的主要交岔路口、主干路上的主要交叉口或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大于5000人次/时,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时。
二、博乐市文化路、北京路与新华路路段的车流、人流量目前均未达到设置人行天桥条件要求,且新华路目前实施单行通行道路,道路交叉口地段设置斑马线及交通信号灯,符合交通通行要求。为了确保上下班高峰期市民出行时顺畅,博乐市交管部门在北京路、文化路等主干道设置了抓拍限行系统,目前除了已建成的文化路第七中学路段过街天桥外,在清河桥、秀水桥、永和桥、开屏桥,南城北京路,市民广场均设置了过街地下通道。
下一步,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科学合理进行规划建设,打造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加强推进道路、人行天桥、地下过街通道、智能人行过街设施等项目建设。并在正在编制的《博乐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博乐市总体城市设计》工作中,将人行天桥纳入综合交通规划进行研究,会同住建、交管、发改、财政等部门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城区人行天桥的建设时序,进一步优化交通出行环境,让群众出行更安全,更便捷。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朱勒德孜 联系电话:13649922287
审核人:苏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