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来源: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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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苏新春 

(B类)


许兴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依法依规督办、补办、特办企业用地合法手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充分研究并讨论,为依法依规办理企业用地合法手续提供如下帮助:

一、建立高效的用地审批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规范提高用地审批效率,正在制做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标准化流程图,流程图拟于2024年5月底制作完成,分发局各科室并提供标准化清单,面向每个来办理用地手续单位进行发放,实行一次性告知,减少用地企业与单位来回奔波。

二、设立法律服务团队

博乐市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中心为前来办理用地手续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并联合博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利用全国土地日下乡镇、街道等对群众与企业进行普法、政策解读等工作,应管委会、边合区与街道、社区组织,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部门到相应点位对企业进行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建立监管机制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定期在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填报企业用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依法依规办理。

四、梳理检查企业用地合法情况

博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已对南城工业园区、东工业园区企业用地手续合法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摸排101家,其中包括个人用地7家,政府拆迁安置7家,目前已办理用地手续72家,未办理用地手续29家,并对未办理手续企业下发通知,督促其办理用地手续。

衷心感谢您对博乐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塔西甫拉提 联系电话:18999805914

审核人:苏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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