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倪春健 (A类)
王士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部分小区没安装监控或监控不完善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新建小区前期规划
对新建住宅小区在规划设计环节按照公安部门管理规定与技术指导,即加入监控设备建设安装,与小区其他配套设施同步进行建设。
二、推动其他既有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前,由各街道牵头完成对辖区老旧小区需改造内容的调查摸底,根据改造需求,与对接博乐市公安局、各街道社区将老旧小区监控设施完善、更换纳入后期博乐市老旧小区智慧小区改造建设内容。因为东方嘉苑B区于2019年完成建设,暂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无资金来源;目前小区监控设备已由相关单位逐步完善,待通电后投入使用。
下一步,博乐市将持续探索推进住宅小区的安防设施建设治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彭建 电话:2261736
审核人:倪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