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王运喜 (B类)
马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农民工欠薪问题,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现象发生,博乐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欠薪隐患。
一是多举措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行业部门和乡镇(场)、街道深入工地,利用排查在建工程项目隐患的机会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现场宣传《条例》,增强用工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围绕农民工权益保障主题,开展面对面答疑活动,从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监管等,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利用招聘会、“3·15”政策法律宣传活动等时机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7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6人次,有效引导和规范农民工依法维权行为,为2023年开展好农民工“安薪”无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联合建筑行业监管部门做好施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到位、手续齐全、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加快推进“新薪通”平台工资代发业务办理进度。2023年3月28日—4月7日,人社、住建等部门对博乐市辖区在建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30次,下发限期整改责令书7个,督促建筑企业注册使用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截至目前,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已录入并注册25家,已缴纳25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并绑定农民工工资项目专用账户25个,施行实名制管理,实名录入农民工1190人,上传维权公示信息25个,无欠薪承诺书25个。
三是定期对建筑企业施工项目“五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出入场考勤制,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和监管,变被动拖欠为主动防欠,及时处理解决因欠薪引发的劳资矛盾。通过投诉电话(0909—2281348)、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乡镇(街道)等多途径收集拖欠农民工工工资问题线索,热心解答农民工提出的疑难问题,耐心答复农民工询问,让讨薪农民工满意而归。2023年以来,博乐市共接收国家欠薪平台线索474条,已办结469条,办结率99%。截至目前,接收舆情信息17条,12345热线106件,国务院“互联网+督查”15条,信访转办案件3起,已全部依法办结,满意率100%。
四是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严格落实实施拖欠工资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处理。
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的维权执法部门,将积极通过现场接访、办公室专用电话接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单、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互联网+督查”、信访转办等各种途径受理农民工反映欠薪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专人专办等措施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帮助农民工解决处理欠薪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联系人:那生巴特 0909-2281286
审核人:王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