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提·哈拿提别克代表:
您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学校迎接各类检查的建议”(第41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办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8〕56号),2018年12月自治州研究制定了《自治州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并向自治区党委报备批复。2018年12月,博乐市按照中办通知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博乐市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并向自治州党委进行报备,目前正在审定中。其中,对教育系统检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市教育局原计划开展教育系统常规工作检查、教育系统秋季常规工作大检查、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年检、学校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11次,《博乐市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中将原计划开展的4项检查内容合并为1项:教育系统重点工作检查,2019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1次。同时,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除《博乐市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里督查检查考核内容外,一律不允许开展各类督查检查考核,确实因工作实际需要的必须逐级上报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现在州教育局正在研究《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后期博乐市根据州上的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制定《博乐市教育局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对学校的督查检查。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6月15日
博乐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