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博乐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干部待遇,差异化城乡干部工资待遇的提案”(第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乡国家干部工资标准由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干部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保障工作,在经济待遇方面:乡镇场干部每月有100元基层补贴(党政正职400元、科级干部200元)、100元业绩考核奖励金;在生活待遇方面:自2012年起,每年都为乡镇场干部盖乡镇干部周转房,提供住宿方便,与此同时,每个乡镇场都有机关食堂。在政治待遇方面:把基层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重要标准,2017年以来全年在基层维稳一线提拔干部占到被提拔干部总数65.42%。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基层组织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中共博乐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