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甘元生
(A类)
阿勒特别克、罗玉勇等2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草场垃圾污染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自收到您提出的提案后,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提案办理工作小组,结合前期开展的工作,采取了如下措施,以便提案落到实处。
青得里镇克尔根卓牧业村草场大多位于博乐市城区周边,市区建筑、装修、屠宰等从业者为方便个人,在城区周围草场倾倒垃圾,严重影响草场生态环境,博乐市林草局积极与青得里镇克尔根卓牧业村联系对接,对草场垃圾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限期整改。按照草原保护属地管理原则,2025年4月11日起,克尔根卓牧业村组织人员清理草场垃圾并运至博乐市垃圾填埋场。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载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学习进机关、进社区(村队)、进居民(农户),切实增强各族群众保护草原、爱护草原意识。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巡查巡护,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各类非法毁林毁草、非法改变林草地用途、非法乱开乱垦、非法使用、倾倒垃圾等破坏草原行为等破坏草原行为,及时查处违法案件,持续提高草原保护与管理能力。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保护”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指导督促村级草原管护员及时开展日常巡护,结合实际修建围栏、铁丝网等管护设施,防止人为活动影响和牲畜破坏草原,持续加强草原资源保护与监管力度。
联系人:钱龙娣 联系电话:18099093777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