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来源:博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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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汪澎

(A类)

伊再提·外力、阿布力哈孜、阿西木江、陈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辟医护人员绿色通道,提供拴心留人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人才服务保障,优化人才引进机制

依托《“博州人才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博州人才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博乐市卫健系统全面推进人才服务保障工作,精准聚焦高层次医疗人才需求,确保政策红利有效落地。一是在服务对象认定方面,严格对照政策标准,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入选自治区“2 + 5”人才项目人员,以及在博乐市全职工作的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医护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覆盖在博援疆干部人才、挂职人员及其他经认定的优秀人才,确保各类人才均能享受政策红利。二是政策适用领域覆盖户政办理、车驾管业务、购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9大类公共服务资源,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人才服务体系。目前,博乐市卫健系统已有57名医护人员成功申领“博州人才服务卡”,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便利与实惠。三是在备受关注的子女入学保障上,卫健系统联合教育部门优化办理流程。针对持卡人才适龄子女,严格遵循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居住地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优先调配优质教育资源,保障其接受公平且优质的基础教育。人才仅需持“博州人才服务卡”至县市教育局进行预约登记,持卡人前往教育局,出示“博州人才服务卡”进行预约登记,县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所辖幼儿园、小学,通知持卡人带领子女及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二、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激发医护队伍活力

市卫健委全面贯彻《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解读会、专题培训会等活动,确保政策传达到位、执行不走样。一是在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下,卫健、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动协作,立足博乐市医疗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模式,赋予医疗机构更多薪酬分配自主权。各基层单位结合诊疗量、运营成本、耗材支出等因素,科学测算绩效工资总量,按业务收入5%-12%的比例核定,并严格履行年初申报、部门联审程序。二是改革实施以来,各医疗机构同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将门诊接诊量、手术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纳入考核,实行“按绩取酬”。数据显示,市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人均月工资增长200—2000元,基层医务人员月均增收200—600元,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显著提升,部分乡镇卫生院人才流失率同比下降15%,切实增强了医疗队伍稳定性与服务效能。

下一步,博乐市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动态优化人才服务与薪酬改革措施,全力为医护人员营造更优发展环境,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博乐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医护人员待遇福利,用情、用心留住医护人才。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牛新华  电话:2269556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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