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苏布塔
(A类)
张超峰、张诗权、李兵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博乐市阳光二路道路修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你们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提案,我们已认真拜读。首先,谨向你们表示诚挚的谢意!感谢你们依法履行委员职责,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为城乡建设领域的发展提出积极建言献策。你们提出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为我们改进工作、推动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思路。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
一、基本情况
博乐市阳光二路坐落于南城区交通干道,连接工业园区、商业区及居民生活区,沿线分布工业企业、居民小区,服务周边居民约1.2万人。近年来,由于车流量逐年增加、重型车辆频繁通行,道路出现坑洼、排水不畅等问题,严重影响通行安全和周边企业、居民的出行体验。居民、企业多次反映道路问题,急需通过改造提升城市形象和群众生活品质。
二、采取的措施
为回应社会关切,我们采取如下措施推进道路修复工作:一是积极申报光明二路修复改造工程,明确改造标准和资金保障。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手续,道路项目于4月底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通车,该道路改造工程预计投入资金约366万元。二是按照图纸设计,道路附属工程包含人行步道路沿石,道路通车后配合公安部门针对大型车辆乱停问题加强执法力度。三是道路改造过程中将对道路沿线排水管网进行疏通,缓解道路积水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强化道路常态化管养,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持续保障道路通行安全通畅,不断优化道路配套服务功能,切实提升道路运营服务保障水平。二是持续倾听群众诉求建议,精准补齐服务短板,全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助力民生福祉提升。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案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你们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知霖 电话:0909—2265318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