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七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15)
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0日在博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长巴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十一五”及2010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人民政府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支持下,紧密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优先,努力克服不利因素的影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预计2010年全市实现地方生产总值40.65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长9.8%,第二产业增长13.7%,第三产业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12亿元,年均增长30.65%,是“十五”末的3.8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72.2亿元,年均增长27.8%,是“十五”时期的2.2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亿元,年均增长13.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631元,年均增加635元,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900元,年均增长14.6%。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等5项国家级荣誉,自治区园林城市、“两基”工作先进市等17项自治区级荣誉。过去的五年,是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最快的五年,是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的五年,是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的五年。
一、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以“三高一节”为抓手,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5.8万亩,达到34.56万亩,节水滴灌从棉花逐步向其它作物推广,除棉花以外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以定居兴牧为突破口,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新建设施较完善的牧民定居点6处,520户牧民实现定居,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能力全面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步伐加快,新建日光温室791座、规模化养殖场9座,新增高标准鸡舍50座,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明显转变。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新增农产品加工企业12家、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6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成启用,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4个、无公害农产品14个、绿色农产品1个。强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用于直接生产性的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节水灌溉建设补助、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各类补助资金4.17亿元。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扎实有效,累计转移90741人(次),创收28983万元,劳务增收占农牧民增收的29%。
——工业经济规模快速扩张。新增51个工业项目,到位资金13.06亿元,预计2010年全市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5.63亿元,年均增长33%。积极推进园区建设,启动了博乐边合区调整扩区工作,编制了《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非金属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花岗岩加工区控制性规划》。投入4413万元,实施了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园区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为企服务,出台了《博乐市协调服务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落实民贸企业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用电、用工等问题,五年投入各项技改资金5.67亿元,企业贷款贴息321万元。
——第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繁荣活跃,博乐机场建成投入运营,天祥国际建材装饰城、团结百货等相继建成,新建6个乡镇场集贸市场。金融保险、中介咨询、信息通讯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步伐加快,累计开发商品房31万平方米。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赛里木湖和怪石峪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AAAA级景区,博尔塔拉生态旅游景区被评为国家AAA级景区。五年累计接待游客20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6亿元。
——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按照“完善北城、推进南城、打造滨河区”的总体思路,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强化管理,城市框架不断拓展,“三区两园一带一环”的城市格局初步形成,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增强。先后荣获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综合杯和优秀奖。
城乡规划水平全面提升。累计投入2100万元,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供热工程规划》、《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博河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等34项规划编制和修编,控制性规划覆盖率达80%,除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外,其它专项规划基本编制完成,填补了多项规划空白,提高了规划质量。严把规划审批、设计和执行关,切实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城乡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引领作用已经凸显。
城市建设快速推进。成立了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打造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国家项目和财政投入等多方面筹集资金,五年累计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42亿元。新建改建了北京路、团结路、锦绣大道等36条35公里城市道路;完成了南城区、滨河区等78公里供排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建成区集中供水普及率达99.5%,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改制重组了博乐市热力公司,实施了供热设备改造升级和15公里一次供热管网建设,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70万平方米,达到230万平方米,供热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天然气进城入户工程稳步实施,管网入户7200户,1767户居民已用上天然气;新建1座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7%。
城市管理形成了新体系。成立了城乡规划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管理局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创新了城市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组建了阳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完成了出租车辆统一更新;环卫机械化程度大幅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累计投入3690万元,小城镇道路、供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区域性辐射带动功能大幅增强。新建改建农村道路358公里,实施农村安全饮水9处,基本完成了通电到户。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新突破,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将25个行政事业单位286项审批及服务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限缩短60%;确认了227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布了2批19个部门和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1574项执法职权。企业改革步伐加快,完成了5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企业活力明显增强。乡财县管乡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入开展。畜牧兽医、水管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土地储备、出让和用地审批机制逐步完善。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呈现良好发展局面,五年累计招商引资36亿元,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889万美元,利用外资4100万美元。
二、以民生为根本,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重视和改善民生,累计投入26.6亿元,年均增长39.5%,财政支出比重由“十五”末的73%提高到88%。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疆率先实现。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扎实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8%,得到自治区的肯定和好评;认真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其它社会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累计发放低保资金8023万元。统筹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五年累计实现就业再就业3.46万人(次),开发就业岗位9136个,其中公益性岗位1526个,“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救助体系基本形成,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累计落实扶贫帮困、救灾救济、医疗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2087万元,1480户4207人实现脱贫;五保供养楼建成投入使用,启动了儿童福利院综合楼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3.59亿元,新建廉租房1888套、公共租赁房8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24.5万元,完成了2952套安居富民房和520套定居兴牧房建设;建成统建房486套;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科教兴市战略稳步推进。投入科技经费3162万元,实施科技项目177项,保持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县(市)”称号。“两基”巩固提高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出台了《博乐市建立“两基”长效机制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意见》,中小学第三轮布局调整基本完成;累计投入3亿元,全面改善了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华中师大一附中博乐分校建成并投入使用,教育质量得到社会好评;突出抓好“双语”教育,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稳步推进。
——文化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新建5个乡镇文化活动中心、84个村级文化室和39个农家书屋。成立了文物保护管理局,完成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文物保护得到加强。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实现历史性突破,射箭项目在国际、国内赛事中获得9枚金牌。强化政府卫生职能,投入3500万元,用于市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药品零差价制度得到落实,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累计发放各类奖励资金2255万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11‰以内。投入7.63亿元,用于生态环境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森林覆盖率达8.5%,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主要目标任务达标。二轮修志进展顺利,市档案馆晋升为自治区一级档案馆,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通过自治区验收。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4个站点和5211户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的安装,实施了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完成了第二次经济普查、土地调查,扎实开展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实施“兴边富民”项目25项,落实资金1200万元。兵地融合步伐加快,在城市建设、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学习、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外事侨务、残疾人、红十字会、老龄、关心下一代等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成绩。
——援博工作深入开展。过去五年湖北省各援助单位为博乐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援博工作向多领域、深层次推进。湖北省、武汉市高度重视新一轮援博工作,在湖北省援博工作“双覆盖”基础上,武汉市各区对我市各乡镇场(街道)进行了“再覆盖”,双方共同确定了“人才援博、产业援博”的工作思路,建立了援疆工作的新机制。湖北省、武汉市加强援博工作组织,强化项目对接,已实施援建项目6项,到位资金6200万元,精心选派了57名援博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新一轮援博工作开局良好。
三、以长治久安为目标,加强社会综合管理,社会政治大局保持稳定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妥善解决了一批企业改制、职工参保等方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获得“自治区平安市”称号。投入2185万元,加强社会技防能力建设。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进一步加强。边境管理成效显著,连续五年未发生越界公交事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升。
四、以服务为宗旨,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支持市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听取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听证、专家咨询、公众建议征集等决策制度,召开听证会13次、组织专家论证34次、征集公众建议6次。公共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44项服务职能延伸到社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审计、监察监督,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刚刚过去的2010年,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州一系列会议精神,全面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地方生产总值较上年增长1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234元。
各位代表,“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这得益于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市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大力支持,归功于全市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湖北援博单位和中央、自治区驻市单位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农五师及驻市各团场、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奋战在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干部群众,向支持政府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驻市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兵团农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市单位干部职工、援博干部,向关心支持我市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十一五”历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还需进一步转变,农牧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工业发展资源禀赋先天不足,工业经济基础薄弱,产业支撑能力不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收支矛盾更为突出,公共投入压力进一步增大;思想解放程度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十二五”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凝聚全市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努力适应发展新形势,抢抓发展新机遇,应对发展新挑战,谋划发展新举措,努力实现各族群众的新期待。
“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新一轮湖北对口支援历史机遇,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深入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着力建设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大力推进以民生为主线的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的主要预期目标: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3%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城镇化率达到51%;城镇登记失业率力争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森林覆盖率达到9%;累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700元以上,城镇在岗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年均增长13%。
各位代表,关于“十二五”时期的各项预期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在《博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有详细的表述,已提交这次大会审议。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努力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二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抓好项目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主要预期目标:实现地方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3%以上;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3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00元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城镇在岗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13%。
实现上述目标,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科技兴农,发展现代农牧业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着力推广优良品种、标准化栽培等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稳步推进采棉机等新型农机具引进步伐,不断优化农机具装备结构,提升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大力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力争新增高效节水面积6万亩以上。认真落实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整合,引导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增强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着力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强引导,防止因2010年棉价高位运行出现棉花种植盲目扩张。严格落实自治区农资综合补贴与小麦种植计划相挂钩的政策,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按照比较效益,继续抓好玉米、甜菜和酱用番茄等作物种植。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坚持科学规划、集中连片建设的原则,继续发挥政府补助资金引导作用,稳妥推进设施农业发展。
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充分发挥牧民主体作用,实现305户牧民高标准定居。加强饲草料地建设和管理,巩固饲草料种植成果。科学推进牲畜品种改良工作。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建成年出栏羊2000只以上养殖场1个。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扎实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围绕棉花、玉米、畜禽、蔬菜等农产品资源,积极引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重点推进博乐市宏祥棉种公司与武汉高农集团的合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准入制度。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用,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办产业化基地和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附加值。
突出抓好劳务经济。继续把劳务创收作为农牧民增收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整合培训资源,转变培训形式,注重培训质量,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农牧民外出务工增收的能力。支持农村劳动力参与安居富民、定居兴牧、道路交通等工程建设,鼓励农牧民进城定居创业,兴办实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纪人的作用,不断提高劳务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引导企业吸纳更多的本地农民工就业。力争年内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5万人(次),创收1.15亿元,人均增收205元。
二、坚持扩量增效,推进新型工业化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开放引强招大商、抓大不放小”的思路,依托矿产、农产品等优势资源,发挥园区聚集效应,结合武汉市产业援博,拓展招商领域,优化招商环境,强化跟踪服务,力争全年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亿元以上。
扶持壮大优势产业。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力度,规范石灰石、花岗岩等优势资源开发秩序。启动石材加工、农产品加工、能源产业规划编制工作。做大做强石灰石产业,制定准入制度,限制低端开发,延伸产业链,提升发展层次和水平。年内重点推进博兰水泥整体搬迁扩建工作,新增3家石灰石加工企业。加快发展石材加工产业,支持新落地企业尽快达产增效,扩大生产规模,实现新突破。提升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棉花、粮油、酱用番茄等农产品深加工,带动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争取启动国电一期风能开发项目建设。
加快园区建设步伐。抢抓国家、自治区支持边合区发展政策机遇,完成边合区30.3平方公里总体规划编制,力争完成扩区审批。完善园区功能,提高承载能力,重点推进边合区4平方公里和非金属工业园区、石材加工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强化为企服务工作。引导银企加强合作,拓展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政策、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用地、用电、用工等问题。努力争取国家、自治区企业技改项目支持,鼓励现有企业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坚持全面提升,壮大第三产业
发挥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消费购物环境,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提升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牧民定居,突出民族特色,发展“农牧家乐”,鼓励民族旅游产品开发。积极与武汉东方神马集团对接,开发博乐赛马场。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促进配送连锁经营覆盖城乡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编制边合区物流园区规划,吸引物流企业入驻;积极做好锦绣区、滨河区、南城区等区域商业网点建设;认真落实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优惠政策,引导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发展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和养老托幼等新兴服务业。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协助做好州客运站搬迁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四、坚持统筹推进,打造新型城镇
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拉动产业升级、调整经济结构和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突破口来抓,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继续按照“完善北城、推进南城、打造滨河区”的思路,进一步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聚集、辐射和带动能力。
完善规划。强化规划的引领和调控作用,将规划管理职能纵向延伸到乡镇村户,横向延伸到产业发展,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发挥规划监管职能,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规划管理机制。重点抓好《博乐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乡镇总体规划修编。依法强化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年内力争注册成立1家建筑设计单位。
加快建设。发挥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平台作用,激活城市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计划投入5亿元,加快滨河景区景观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南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和完善北城区供热管网建设,完成边合区城南分区主次干道、和平路、长江路等23.18公里道路建设,完成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南城水厂扩建和部分区域供排水管网建设,启动实施西外环城市绿线工程,做好自治州重点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进城入户工程,新增入户4000户。继续推进南城区荒山绿化工程。争取完成110KV博乐中心变电所整体搬迁。
强化管理。全面开展城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管理局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能,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完成城市客运划转工作,理顺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整合住宅小区,规范物业管理。推行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机制。
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惠民生、得民心和促发展工程,是湖北省武汉市确定的对口援建重点项目,也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举全市之力,统筹推进,力争两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按照“以人为本、妥善安置”的原则,坚持“先建后迁、先搬后拆”,集中连片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到位,确保拆迁户安居乐业。年内全面启动2624户还建房建设。
全面加强小城镇建设。依据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按照统筹规划、产业支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原则,抓住武汉市援博“双覆盖”的大好机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突出抓好集镇区供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村庄布局调整和中心村整合,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向镇区聚集,扩大集镇规模。
五、坚持项目拉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继续把抓项目促投资作为拉动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认真研究政策,把握资金投向,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围绕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民生等领域,认真做好产业和行业发展规划,储备切实可行的项目,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对口援助单位支持,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按照“早准备、早开工、早见效”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推动项目依法、规范和有序实施。
六、坚持民生优先,全面发展社会各项事业
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援助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突出抓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积极帮扶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做到动态清零;加强就业平台建设,完成乌图布拉格镇、青得里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中小企业加工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自主创业,努力创建创业型城市;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和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能力;多渠道、多方式开发公益性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年内完成各类人员技能培训1.75万人(次),实现就业再就业75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继续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启用儿童福利院综合楼。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完成1129户安居富民房、546套廉租房、330套公共租赁房和600套统建房建设。
不断强化科技教育支撑。落实科技经费800万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双语”教育,力争实现学前两年和小学一年级“双语”教育全覆盖。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投入8000万元,完成华中师大一附中博乐分校二期工程、市五中综合楼配套设施、市一幼附属工程和3所“双语”幼儿园等建设,实施市七中、市五小、贝林哈日莫墩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新建锦绣小区学校,启用特殊教育学校。抓好农村代课教师定向招聘和补偿安置工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学生品德和法制教育。
认真抓好文化卫生工作。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继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和活跃文化市场。加强文物保护,发扬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真做好公共健身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前期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完善市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启动运行青得里街道和顾里木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抓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加强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自我保健和疾病预防意识。推进武汉市援助的卫生监测系统建设。继续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实施博乐市计生指导站和乌图布拉格镇计生指导站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出生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
促进其它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立草原保护新机制,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源地保护,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重视老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外事侨务、广播电视、语言文字、地方志、档案、红十字会等社会各项事业。加强兵地团结,推进资源共享和融合发展。
七、坚持合力推进,扎实做好援博工作
主动与湖北省和武汉市沟通对接,争取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援助。按照“产业援博、人才援博”的工作思路,推进“双覆盖”机制的落实,认真做好项目论证、对接和推介工作,全力抓好民生工程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确定的援建项目。对援博干部生活上关心、政治上信任,压担子、给任务,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加大援博工作成效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放大援博效应。
八、坚持常态管理,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切实加强民族团结和公民道德建设,巩固民族团结。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定工作常态化的要求,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坚决防止发生特大恶性暴力恐怖案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众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完善动态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护合法宗教活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整合优化应急资源,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边境管理,确保边防稳固。加大基层人财物投入力度,强化村队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合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生产加工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强化消防管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九、坚持开拓创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解放思想,提高创新能力。立足博乐实际,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抢抓机遇、后发赶超的信心和决心,以解放了的思想,勇于变革,敢为人先,狠抓落实,努力建设创新型政府。
坚持转变职能,提升服务能力。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市政府和乡镇机构改革。坚决落实稳定物价各项措施,突出抓好涉及民生的建材、农资和基本生活用品价格监管,努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加强作风建设,压缩和精简各种会议、文件,减少事务性活动。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发挥好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执行能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坚持廉洁从政,强化自律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政府廉政承诺,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大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努力建设廉洁型政府。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已经确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团结全市各族人民,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转变和超常规的发展理念,开拓创新,团结进取,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家园而努力奋斗!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目标奋勇前进!
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2011年1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