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业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博乐市“人工授精经济杂交能繁母羊”补贴数量400只资金1.6万元,每只能繁母羊补贴40元。
二、补助对象及补助条件
1.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养殖直联直报统计情况,对年出栏羊达到5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2024年1月1日以后产羔(羔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母羊进行补贴,不包括分户分散饲养的合作社和季节性联户(代牧)、单户未达到出栏要求的养殖主体,每只能繁母羊补贴20元。
2.人工授精经济杂交的父本须为《自治区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的萨福克、德新(德美)、澳洲白、杜泊、多浪羊等。对2024年1月1日以后产羔(采取人工授精经济杂交方式)的母羊给予补贴,每只补贴40元。
3.养殖主体可同时享受见羔补母与人工授精经济杂交补贴。
三、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业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35号),按照印发《2024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2024〕124号),博乐市申请人工授精经济杂交能繁母羊补贴数量400头牛,补贴资金1.6万元。
现按照资金补贴程序,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村委会、技术人员,对照申请材料现场逐场逐户核实情况,形成乡镇(管委会)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审核。全市实际核实补贴数量400只能繁母羊经济杂交能繁母羊,按照每只能繁母羊补贴40元。,共计补助资金1.6万元。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
审核人:辛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