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已取消、停征、减征、免征和缓征优惠政策。同时,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博乐市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和公示公告工作,全面检查收费单位执收情况。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市开展2019年度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清理和收费数据信息统计公示工作,目前已完成93个单位收费统计公示。
建立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等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做好博乐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采集录入公示工作。通过“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平台对行业协会商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主管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收费项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进行集中采集和公示,增强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