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积极响应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4日组织辖区20余名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召开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及相关标准视频培训会。

会议围绕GB 17761-2024新国标展开系统解读,明确关键过渡期安排:一是9月1日起,新出厂电动自行车须全面符合新国标要求;二是9月1日前已生产的非新标产品,可销售至11月30日;三是12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须100%符合新国标。
培训还重点讲解了新国标下电动自行车的关键技术要求,包括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提示音、照明反射器、数据存储等内容,同时明确了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的电气安全规范,帮助经营户精准掌握产品合规标准。此外,会议针对“新疆电动自行车溯源管理系统”开展实操培训,详细指导经销商完成账号注册、车辆扫码录入、销售信息登记等操作,确保实现电动自行车“一车一码”全程可追溯管理。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培训中强调,各销售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质量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杜绝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赋码及非标电动自行车,共同维护博乐市电动自行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市民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