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质量监管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培训 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日期:2025年09月05日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分享: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积极响应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4日组织辖区20余名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召开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及相关标准视频培训会。

会议围绕GB 17761-2024新国标展开系统解读,明确关键过渡期安排:一是9月1日起,新出厂电动自行车须全面符合新国标要求;二是9月1日前已生产的非新标产品,可销售至11月30日;三是12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须100%符合新国标。

培训还重点讲解了新国标下电动自行车的关键技术要求,包括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提示音、照明反射器、数据存储等内容,同时明确了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的电气安全规范,帮助经营户精准掌握产品合规标准。此外,会议针对“新疆电动自行车溯源管理系统”开展实操培训,详细指导经销商完成账号注册、车辆扫码录入、销售信息登记等操作,确保实现电动自行车“一车一码”全程可追溯管理。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培训中强调,各销售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质量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杜绝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赋码及非标电动自行车,共同维护博乐市电动自行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市民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审核人:王颖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