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在博乐市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及公共安全。

本次检查聚焦民生相关、风险较高的领域,覆盖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家用电器、建材等产品,涉及生产、销售环节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明确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是否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追溯等制度并留存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督促个体户履行进货验收义务,严禁采购销售“三无”产品。同时抽查产品标识标注(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等)是否规范,核查家用电器、建材等品类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严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回头看”机制,跟踪整改成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严肃查处,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60家。总体来看,大部分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重视质量安全管理,但仍有部分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产品标识不规范、质量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等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限期整改,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常态化监管,通过“日常巡查+风险监测”织密监管网络,同时开展政策宣贯与合规指导,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担责,推动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市民若发现相关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参与质量安全共治。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