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棉花属地监管责任,护航2025新棉收购加工工作,结合9月博乐市“质量月”工作要求,9月9日至11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发改委对博乐市15家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开展基础条件现场审核,以严格监管与精准服务推动棉花加工企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此次核查严格依据《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GB1103-2023)中关于人员、设备、环境的要求,同步聚焦质量风险防控与规范整改。一方面,博乐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棉花质量及监督工作调研,动态掌握新棉收购加工质量状况,针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强化分析研判,提前部署监管工作,通过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另一方面,针对收购加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棉花国家标准及“一试五定”技术规范,严禁超杂棉单独堆放加工、超水棉未经处理加工、混等混级、不规范使用条形码信息系统等行为,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现场核查后,已对2家不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审核期间,博乐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24年度1家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等级降级案例,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暂行管理办法》实施惩戒。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领导通报了2024年棉花加工企业4起典型案件,以“案例警示+制度约束”双措并举,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

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紧盯新棉收购加工关键环节,巩固现场核查成效,确保2025年度棉花加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辖区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