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耕地地力保护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计〔2019〕143号)
二、补助对象
博乐市范围内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三、补助标准
种植冬小麦每亩补助220元;种植春小麦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玉米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每亩补助100元;种植玉米和特色经济作物(不含棉花、甜菜、瓜果、露地蔬菜等)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耕地地力保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蒋湘,联系电话:0909-2288799
经办人:李露露,联系电话:0909-2261908
2.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王军,联系电话:0909-2277071
经办人:高壮良,联系电话:0909-2277075
3.博乐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陈杰, 联系电话:0909-6286612
经办人:孙孟丽,联系电话:0909-6286611
审核人: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