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半年博乐市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月29日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博乐市财政局局长 刘红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博乐市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博乐市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博乐市财政工作在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博乐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财力保障。
㈠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0569万元,完成预算的32.10%,较上年同期增收2277万元,增长5.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334万元,完成预算的27.36%,较上年同期减收4732万元,下降12.7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9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7602万元,下降24.89%;非税收入完成93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870万元,增长44.02%);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8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3%,较上年同期增收7009万元,增长571.70%;上级补助收入11817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03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39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3944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53%。
⑵ 支出完成情况
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支出1749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53%,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4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0.69%,较上年同期增长19.99%;政府性基金支出84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87%,较上年同期增长387.85%。
2.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17年底自治州下达博乐市债务限额为18.55亿元,截止2018年6月底博乐市债务余额为17.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7亿元,专项债务4.05亿元,当年偿还债务0.53亿元,债务总额控制在限额以下,博乐市政府债务属可控范围。
3.预备费使用情况
预备费预算安排2000万元,实际安排支出1458万元,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中。资金主要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45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万元,农林水支出261万元,其他支出115万元。
㈡ 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多渠道开源节流,确保财力充足。受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减弱、五师税源划转、一次性税源减少等因素影响,在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通过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竭尽全力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增量、争取和利用好援博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申请政府债券及PPP项目资金支持等手段全力做好“开源”;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清理编外人员,优化配置财政供养人员,加强政府采购及债务管理等手段努力做好“节流”,确保维稳、保障改善民生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得到充足的财力保障,集中财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2.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及市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保障稳定支出需求。坚持把提高民生福祉放在首位,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2018年上半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13.31亿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9.94%。主要支出有:科学技术支出0.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16%;节能环保支出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39.5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27%;农林水支出完成1.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4%;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22.26%。
3.严守底线、精准施策,全力打赢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攻坚战。一是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2018年和今后违规举债零增长”的要求,严格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通过转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坚决防止变相违规举债,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增量。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四个一律”要求,一律不准下达可能导致债务风险或者隐性债务风险的指标,一律不准受理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准再申报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准再上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政府债务。三是按照“谁举借谁负责”、“一债一策”、“谁家的孩子谁抱”的原则,落实偿债单位责任,突出重点,严格考核,有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
4.重点支持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任务要求,2018年上半年共安排扶贫资金5462万元,确保博乐市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得到充足的财力保障。一是落实护边员、边民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教育扶贫、种植业贫困户耕地补贴、小额贷款贴息,通过财政运营补贴实现贫困村通客车等方式提高和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实施扶贫发展项目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通过发展畜牧业、特殊旅游业、种植业以及专业技能培训等扶贫项目,增强其自身造血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5.加大财政投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上半年共安排环境保护支出598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39.58%。一是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支出,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其中安排南城区污水循环利用项目资金4000万元,安排达勒特镇污水处理厂截污管道建设及垃圾处理项目资金1030万元,安排天山北坡谷底森林植被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资金550万元,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263万元;二是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安排75万元用于支持环保部门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党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税收对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的依赖程度较高;在落实总目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精准扶贫等各项民生支出等支出需求不断加大,加之今年还贷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管理水平,财税政策研究能力还有待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㈠ 加强收入征管及政策研究,增强财政支出保障能力。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加强税收监管,堵塞征管漏洞,挖掘增收潜力,加强分析预测,查摆问题对症下药,积极清缴历史欠税,确保应收尽收;加快存量国有资产清理及处置、土地出让金及城市配套费征缴工作,增加非税收入,提高财力保障能力;积极做好政策研究,继续把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援疆资金、新增债券及PPP项目资金支持作为全市财政工作的重点和破解收支矛盾的突破口,为全市重点项目及各类民生支出提供资金保障。
㈡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安排要求,继续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确保全年民生支出达到一般公共预算的70%以上。在保障工资、维稳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落实我市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继续加大对落实总目标、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教育、“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方面的资金保障力度。
㈢严格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严格在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严守中央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红线和底线,加大政府债务管理力度,严格落实自治区“四个一律”要求,对所有的基本建设项目做到严格把关,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政府债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㈣ 加强县乡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挤占、截留、挪用、闲置,对财政资金运行跟踪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负责、谁拨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强化支出责任,按照政策规定、制度办法拨付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继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安全规范。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敢于担当、务求实效,迎难而上,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博乐市全面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推动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博乐市2018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