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乐市第二中学建设项目 |
博乐市中央公园小区西侧 |
博乐市教育局 |
乌鲁木齐毅青博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风雨活动室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6580m2,总投资12500万元,环保投资164万元。 |
①化学实验室用水主要为玻璃仪器的清洗、溶液的配置等,物理和生物实验室用水主要为个人卫生的清洗和器具的清洗。统一收集后经中和调节沉淀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②实验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对一般实验固废要经过消毒、灭菌等其他无害化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依托市政垃圾收运设施、定期运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实验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酸碱废液、过期的有毒有害试剂等。应根据药品性质对废液进行分类收集,含有毒性的废液禁止与一般的酸碱废液混合存放,有毒废液应单独存放;实验废液应根据其主要性质分类收集至不相容的废液桶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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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