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乐市五台公铁联运物流园-【博州博乐市五台储煤中心建设项目 |
博乐市五台公铁联运工业园 |
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中天聚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新建5座全封闭储煤仓、以及办公生活区(用于设置办公室、食堂、宿舍、煤样室等),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总占地431328.00m2,总建筑面积95419.5m2。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371.5万元。 |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煤炭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煤炭装卸应在封闭储煤仓内,装卸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由于重力作用及封闭储煤仓墙壁的阻挡,部分沉降至地面,其余无组织逸散到大气中,做好储煤中心外围场地的洒水降尘、定期清扫工作,避免大风天气出现扬尘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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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