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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及征收

关于博乐市市区滞租公租房按照市场价面向社会出租的公示

日期:2023年09月20日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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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乐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博市政办规〔2021〕1号)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由于保障对象达不到预期造成公租房滞租,对外公示10天无质疑的,可调整用于扶贫搬迁、文化教育等重大项目或周转房使用,也可暂按市场价面向社会出租,市场租赁合同一般为1年。现有位于博乐市南城锦绣路幸福家园小区42套滞租公租房,面积50㎡,房租为4800元/年。房源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无质疑即可按照市场价面向社会出租,如有质疑请联系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0909-2277466;公示期满需办理租房手续请联系城投公司住房保障中心0909-7658265。

附件:博乐市市区滞租公租房房源清单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

审核人:王志刚

  • 附件: 【博乐市市区滞租公租房房源清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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