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贝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博乐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我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1.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加强。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明确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延伸。我乡对信息公开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均做到了长期向社会公开;对一些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涉及项目、资金、资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定期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概况、政策性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应急管理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且内容还在进一步拓宽延伸。
3.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多样化。我乡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板报、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并重,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
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我乡制定了《贝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二是完善了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流程。三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专门成立了保密审查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认真审核,尤其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乡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行政决策类类的信息4条,行政职权类信息55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1条,工作动态类940条,公共服务类64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乡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一是下发规范性文件;二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
三、无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四、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本乡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乡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3.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目前我乡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今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