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博乐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博乐市教育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5年,我局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与群众联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
(一)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王雪莉任组长,书记尚海荣任副组长,其他科级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张永泉负责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姜建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主要渠道有:新疆博乐市政府网、双湖网、州教育局网站、教科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教育行政信息、新闻动态、最新动态、通知公告、媒体报道)。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2、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除了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之外,我局还设立了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3、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主要上报至新疆博乐市政府网、双湖网、州教育局网站、教科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6条由新闻媒体进行播报。其中政策法规类12条,业务工作类36条,计划规划类9条,其他100余条。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文件的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2、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