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自治区、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2017年,博乐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现将博乐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博乐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党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博乐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等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分管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等部门负责同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正常运转。市局指挥中心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市局指挥中心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博乐市公安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标准。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工作,建立科室(部门)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四是为正确处理好依法公开和保密安全的关系,博乐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对各部门拟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
(三)创新思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保障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博乐市公安局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一是充分发挥博乐市公安局微博“平安博乐”的作用,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与群众信息互通、互动;二是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提高群众防范水平的重要举措,及时向群众发布案件预警信息,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识和公安工作的支持。三是依托便民警务站便民,存放办事指南、办刊等,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便民警务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四是完善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自今年4月10日起,博乐市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正式启动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试点受理工作,陆续在红星派出所、东风派出所、顾里木图派出所3个城区派出所开通异地身份证受理点,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异地证办理手续的通知》,对办事手续进行规范,制作《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知》、《户籍业务收费公开栏》等对相关事项进行告知,尽可能满足群众办证需求,实现服务跟着群众走。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博乐市公安局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8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0余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0余条,其他类信息(含部门调整、人事变动、通知等内容)10余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在人民公安报、人民网、新疆电视台、新疆法制报等国家级、区级主流媒体刊登稿件40余篇。二是适时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邀请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博乐市公安局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工作成果,以电视、图片新闻的形式进行报道,邀请媒体进警营6次。
(三)及时公开机构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在博尔塔拉政府网公开了博乐市公安局部门调整、人事变动情况,对局领导班子调整情况进行了公示:马玉柱同志调入我局担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四)积极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与群众信息互通、互动,2017年依托市公安局“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坚持每日对“平安博乐”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维护,全年刊载更新微信1000余条,并将优秀稿件报送至公安厅微信公众平台“平安天山”及其他区级以上媒体,全年刊载60余条,策划录制剪辑《警营之声》栏目36期,策划编辑制作特别版电台语音节目3期。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7年,博乐市公安局受理来电(来访)案件25起,上级转办案件28起,均已办结。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博乐市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博乐市公安局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维持,行政诉讼0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博乐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尤其是工作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发布的内容不够丰富。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不一,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有所欠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不高,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2018年,我局将以提高时效性和拓宽渠道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乐市公安局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告知的事项。
博乐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