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节假日预报及其他专项和专题预报的制作发布工作;重大气象灾害通过云mas和市政务网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及中短期预报意见。2、负责预报服务工作。根据州气象台指导预报,制作、发布本区域各类预报产品,包括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气候预测、气候资料、气候区划、气候评价以及相关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和农业气象预报工作;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时临近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灾情收集上报;开展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业务;承担政府决策、重大活动及地质灾害预报及服务工作;承担气象应急保障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对气象服务工作的有关任务。3、负责农业气象工作。开展农业气象观测、情报、预报服务;开展区域站灾情资料收集、应用及上报。4、负责综合观测工作。负责地面气象观测资料的采集、录入、传输工作;负责区域自动气象站探测数据质量控制;负责各类探测仪器设备的日常巡视、维护;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5、负责信息网络管理工作。承担计算机、通讯设备、视频系统筹网络设备的管理与安全维护工作;组织规划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的发展和布局;负责气象技术档案和气候资料的管理;负责探测装备、区域站、显示屏的维护工作。6、负责自动站(新型站)设施设备、其它常规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和测场环境保护工作。7、负责本地农业生产的跟踪监测、分析评估;8、承担本地农业气象技术项目研究、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及农业气候区划工作。9、负责为农气象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及“三农”专项服务,承担“三农”观测站点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