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贝林哈日莫墩乡部门职责 |
㈠党政办 主要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翻译、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乡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及绩效考核;负责机关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㈡党建办 主要负责党务、组织、人事、老干部等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大、团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访惠聚”驻村工作、农牧民夜校、村考核。 ㈢纪检(监察)办 主要负责作风建设、纪律教育、监督、督查,反腐败等工作。 ㈣司法所 主要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做好日常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达勒特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㈤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种植业、林业、农业机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体系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林业、农机等相关农业技术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关键技术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动物强制免疫监督实施,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品种引进和改良、兽药监督管理等工作和畜牧、饲料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由农技、农机、林业等相关站所整合而成。 ㈥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文化、宣传、体育、广播电视、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体育发展提供保障。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站所整合而成。 ㈦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负责开展就业服务,组织劳务派遣和劳务输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做好低保、困难群体救助、残疾人、养老保险和红十字会工作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由劳动保障、民政事务等有关站所整合而成。 ㈧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主要负责管理乡财务,保证乡各项资金的正确使用;管理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编制乡预算、决算报告,负责农村转移支付、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资金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农村财务、农村经济统计的管理服务工作。由财政、农经等有关站所整合而成。 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不动产登记管理站) 主要负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乡政府制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初始、变更的前期调查,做好受理、上报、监督工作;协助乡政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 ㈩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食品、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办达勒特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核人:黄付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