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250421002 | ||
| 标 题 | 公共场所遛狗博乐市不管吗? | ||
| 姓 名 | 罗** | ||
| 联系方式 | 133****6534 | ||
| 地 址 | 博乐市*** | ||
| 邮 箱 | 2********2@qq.com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 ||
| 信件内容 | 我再次反映公园遛狗一事,不管什么犬,无论大小,要求遛狗人一定要牵绳,今天在有喷泉的那个公园又发生散步人员与遛狗人员吵架,那个人的小狗看起来特别凶,管一管吧,这很难吗?一个市政府连个狗都管不了吗? | ||
办理情况 |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公园遛大型犬的事宜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单位公园管理中心根据博乐市养狗规范性文件,已在公园多处设置宣传警示牌和举报电话。我们今年也拍摄了一些规范养狗的宣传视频,目前通过联系各街道、社区,要求在每个居民群里加大宣传,要求养狗人士文明规范养犬。后期,我单位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公园管理中心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对公园的巡查频次和力度。 | ||
| 回复对象 | 博乐市市长 | ||
| 回复时间 | 2025年04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