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4年5月,博乐市交通运输局上报了《关于调整博乐市出租车汽车计费标准并增设空驶续租价的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价目录》(新政发〔2023〕34号)等有关规定,开展了定价成本监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等工作。
二、主要内容
《博乐市出租车汽车计费标准调整并增设空驶续租价方案》内容共分为八部分,各部分内容主要如下:
(一)拟定具体项目。
(二)拟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包括政策依据、调价理由等。
(三)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幅度。拟调整博乐市出租汽车计费标准(起步价)为6元/2公里,上调幅度20%。超过2公里至8公里内的,续租价维持原状,即白天1.8元/公里(早7:00-22:00),夜间2元/公里(22:00-次日凌晨7:00);租车超过8公里后,每公里按上述续租价的30%加收空驶里续租费,即白天2.3元/公里(早7:00-22:00),夜间2.6元/公里(晚22:00-次日早7:00)。
(四)制定价格对相关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包括对城市公共交通的影响、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对消费者的影响等。
(五)成本监审情况。
(六)经营者、消费者或其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
(七)专家论证情况。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三、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在2024年12月2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与规范化。
联系人:巴特 联系电话:0909-227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