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文号:博市政办发〔2020〕53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bszb/2023-00083
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通知》(博州政办发电〔2020〕24号)和《关于印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和延伸至乡镇场、街道办理方案〉》(博市政办发〔2020〕47号)要求,为进一步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让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网通办,确保博乐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村队、社区办理,现就下放第一批博乐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权事项
本次共下放至各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3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
二、放权方式
事权下放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实施,具体由各放权部门与各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以书面方式就放权事项、方式、实施期限、责任承担等予以明确。
三、工作要求
㈠各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要充分认识事权下放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完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强化服务意识,按相关要求及时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㈡市直相关部门要按事权下放后的责任分工和职能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加强对下放事项的培训,指导各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履行管理职责,定期对承接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㈢各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例模板等进行公示,进一步加快相关职能、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理能力和水平。
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事权下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该放不放、下放不彻底以及承接、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管理职责不到位或滥用审批权力的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博乐市下放乡镇场(街道)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⒉博乐市下放村队(社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2020年11月2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博乐市下放乡镇场(街道)依申请政务服务
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序号 |
市级业务主办部门 |
事项名称 |
项目类型 |
行使权力 |
1 |
市公安局 |
户口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受理、审核、办结 |
2 |
市公安局 |
居住证办理 |
行政确认 |
受理、审核、办结 |
3 |
市公安局 |
市内户口迁移 |
行政许可 |
受理、审核、办结 |
4 |
市公安局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行政确认 |
受理、审核、办结 |
5 |
市公安局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行政确认 |
受理、审核、办结 |
6 |
市公安局 |
核发居住证 |
行政确认 |
受理、审核、办结 |
7 |
市公安局 |
居住证补办 |
行政许可 |
受理、审核、办结 |
8 |
市公安局 |
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
行政确认 |
受理、审核、办结 |
9 |
市公安局 |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
行政确认 |
受理、审核、办结 |
10 |
市公安局 |
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
行政确认 |
受理、审核、办结 |
11 |
市卫健委 |
老年优待证办理 |
公共服务 |
受理、审核、办结 |
12 |
市卫健委 |
独生子女证档案查询 |
公共服务 |
受理、审核、办结 |
13 |
市医保局 |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办理进度查询 |
公共服务 |
受理、审核、办结 |
14 |
市医保局 |
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
公共服务 |
受理 |
15 |
市民政局 |
临时救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受理、办结 |
16 |
市民政局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行政给付 |
受理 |
17 |
市民政局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行政确认 |
受理 |
附件2
博乐市下放村队(社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序号 |
市级业务主办部门 |
事项名称 |
项目类型 |
行使权力 |
1 |
市卫健委 |
老年优待证办理 |
公共服务 |
受理、审核、办结 |
2 |
市卫健委 |
独生子女证档案查询 |
公共服务 |
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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