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8日
文号:博市政办发〔2021〕78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bszb/2023-00051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博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同时撤销博乐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博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
主 任:
毛来元 市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
阿迪里·玉山 市党委副书记
刘小富 市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网信党工委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
姜 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李新鹏 市政办主任
王育臣 市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梁 博 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官飞鹏 市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谢婷婷 市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屈 婷 市团委副书记
张洪奎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田 晶 市教育局局长
买热艳·买买提 市科技局局长
魏 松 市商工局局长,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耿苏新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巴衣尔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刘东林 市司法局局长
席 博 市财政局局长
王运喜 市人社局局长
巴 塔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倪春建 市住建局局长
盛国栋 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管兴泽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庞勇刚 市水利局局长
邱志新 市林草局局长
张佳琦 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汪 澎 市卫健委主任
薛良兵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生泽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唐正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朱立新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曹友其 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副主任
景继福 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
赵淑娜 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
博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博乐市消防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博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博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朱立新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实施博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工作的安排部署,定期分析和通报火灾形势,针对消防工作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调研督查和年度考评,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消防工作,承办博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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