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州蒙医医院移址迁建项目 |
博乐市南城区 |
博乐市润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0581㎡(90.87 亩),总建筑面积5670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建设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门诊楼 10688 ㎡,医技楼 10264㎡,蒙医特色住院楼 26429 ㎡,后勤保障楼 7641 ㎡,后勤保障房(含锅炉、洗衣、制氧等)1682 ㎡。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道路及硬化以及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封闭硬质围挡,围挡设置应安全可靠。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底部应当密封,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顶部应设置喷雾装置和警示顶灯。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4)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物料堆放作业,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减少露天堆放时间,并对堆场进行防尘网覆盖。(5)贮存水泥、水洗砂、石英砂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6)物料运输应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科学合理扩大绿地和固化面积,防治扬尘污染。同时,运输车辆应采取遮盖篷布等防遗撒措施,避开人流高峰期,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和指定路线运输。(7)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其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密闭等措施。(8)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9)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平整,不得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物料和建筑垃圾。(10)房屋装修阶段的废气主要为油漆废气,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施工方应采用优质环保的装修材料,确保废气不会对人体造成影响。房屋装修过程产生的油漆废气排放周期短,且作业点分散。因此,在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完成以后,也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至二个月后才能运营。由于装修时采用的三合板和油漆中含有的甲醛、甲苯、二甲苯等影响环境质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时间长,所以营业后也要注意室内空气的流畅。(11)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运输机械在施工场地附近排放燃油废气,施工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避免排放未完全燃烧的黑烟,避免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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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