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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博乐市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日期:2026年01月05日

来源:博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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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在2025年展现了显著的生态环境改善成果,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均保持良好态势,具体表现如下:

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博乐市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比例高达98.4%,较上一年度提升了2个百分点。其中,优级天数达到95天,占总天数的26.1%;良级天数为263天,占比72.3%。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天数分别仅为5天和1天,占比分别为1.4%和0.3%,未出现重度及严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标准。同时,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显示出空气质量的显著提升。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博河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其中博河大桥电站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博河青乡电站和博河中桥断面水质为Ⅲ类,均无黑臭水体现象。此外,博乐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哈拉吐鲁克水库及博乐市二水厂备用水源地水质均检测为Ⅱ类,达标率同样为100%,确保了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可靠。

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博乐市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市内无涉重金属行业,未发现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总体保持良好状态,为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环境保障。

博乐市在2025年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取得了全面进步,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土壤环境质量均保持优良。

审核人: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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