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博乐市南城区域供热国有企业,承担着保障南城区广大居民及办公、商业用户温暖过冬的重要任务。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位于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东端,厂区占地面积约4万㎡,属国有控股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供热范围:东至G219线以西,西至西环路以东,北至博河大桥以南,南至9号路以北,主要承担博乐市南城区居民住宅、办公场地、商业场所进行供热服务。
公司现有6台燃煤锅炉(3台130吨锅炉(92MW)、1台100吨锅炉(70MW)、2台65吨锅炉(46MW)),供热能力达438MW,供热面积可达620万平方米;一级管网23公里,二级管网174.9公里,换热站69座。截至目前总供热面积493万平米,服务用户2万多户,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0909-2328122,随时提供咨询、投诉、报修服务。
公司下设综合业务部、财务部、供热生产部、外网运维部、用户服务部、电气自控部、安全生产技术部、客服部,现有职工88人,高层4人,中层7人,党员19人。
审核人:胡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