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4月份以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对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酒类商品,实施“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模式,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监管所召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明确行动的要求、任务、目标等内容,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同时每个月召开工作推进会,了解各科室、监管所工作推进情况,研判案件线索。

二、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监管
一是加强线下排查治理,对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深入开展排查,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是否采购、经营“特供酒”,清理线下经营源头和消费渠道;二是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情况;三是加强线上线索监测,各监管所做好相关线索的收集,发现可疑线索及时汇报专班,进行研判。

三、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开展全链条溯源排查检查,查明问题产品进货渠道、流向和购销台账,深挖“特供酒”生产源头、依法查处“特供酒”制售链条上相关生产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平台等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行刑衔接,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坚决打掉“特供酒”制售源头。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户次,检查食品经营者234户次,立案2起,通过公众号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1篇。今后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大力查办违法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