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工搬运的替代品,叉车有着高效率、低成本等优势,被广泛运用于工业生产。叉车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规范的场(厂)内机动车设备,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场内机动车具有流动性强、危险性高和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叉车安全监管面临诸多困难。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力度、防范辖区内叉车安全事故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安全发展。5月份起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场(厂)内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已登记设备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失管漏空、未录入系统的场(厂)内机动车。共排查叉车使用单位51家,摸排未经检验、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场(厂)内机动车60辆,发现无相关操作证件人员48人。其中24辆已完成报检、36辆均已下达《监察指令书》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37名操作人员已报名参加场(厂)内机动车培训及考核。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将会按时对叉车使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确保企业合法合规使用叉车,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