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

小叉车可酿大事故!博乐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场(厂)内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2024年05月27日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分享:

作为人工搬运的替代品,叉车有着高效率、低成本等优势,被广泛运用于工业生产。叉车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规范的场(厂)内机动车设备,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场内机动车具有流动性强、危险性高和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叉车安全监管面临诸多困难。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力度、防范辖区内叉车安全事故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安全发展。5月份起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场(厂)内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已登记设备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失管漏空、未录入系统的场(厂)内机动车。共排查叉车使用单位51家,摸排未经检验、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场(厂)内机动车60辆,发现无相关操作证件人员48人。其中24辆已完成报检、36辆均已下达《监察指令书》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37名操作人员已报名参加场(厂)内机动车培训及考核。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将会按时对叉车使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确保企业合法合规使用叉车,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审核人:王颖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