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意义: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全方位深层次转变,坚持放管结合、监管并重,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博乐市根据《自治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博州政发〔2020〕3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博乐市实际,制定了《博乐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监管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面广、较为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主责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夯实监管责任。加快完善各部门配套工作机制,指导本系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负责审批或指导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
四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为事中事后监管基本手段,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
五是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特定领域监管。依法惩戒各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办案力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六是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将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以及司法判决和强制执行等记录,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并归集于企业名下,形成全方位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最后,《通知》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和担当意识,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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