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为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全链条风险管理流程,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全面精准防控。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查处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2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1、博乐市某冰激凌加工厂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5月4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2、博州某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5月15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