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强制公开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饮用水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分享:

博乐市顺源纯纯净水厂销售不合格饮用水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双河市有家超市”销售的“博乐市顺源纯纯净水厂”于2023年7月30日生产的顺源纯饮用纯净水进行抽检。2023年8月31日,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NO:SY-J04234793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抽样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信息告知单,该批次饮用水已销售完毕。当事人销售该批次饮用水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4元(叁拾肆元);

2.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三)企业上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产生的问题,当事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向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风险控制情况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的饮用水,无库存,产品销售完毕,抽样基数17桶,抽样8桶,无法召回,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审核人:李新鹏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