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千禧龙腾驴肉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违法行为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4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博乐市千禧龙腾驴肉店使用的餐饮具(碗、盘子、杯子)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6月26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N0:DBJ23652700844530144检验报告,检测数据显示该批餐饮具(碗、盘子、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于2023年6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当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警告。
(三)企业上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产生的问题,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向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风险控制情况
现场对该餐厅后厨的各类餐饮具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一清、二洗、三消毒情况及消毒设备维护和消毒记录台账,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复查验收。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