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博乐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乐市心坊西饼总店销售不合格辣皮子馕案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No:SC21650011830231650)博乐市心坊西饼总店销售的批次为2021年6月28日的辣皮子馕;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博乐市心坊西饼总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产品。经调查,以上批次的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博乐市心坊西饼总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要求各经销商在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四、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以上1家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审核人:唐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