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21〕10号,博乐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印发<博乐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市政办发〔2021〕16号 ,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截至目前,博乐市共梳理23项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其中涉及市人社局6项、市公安局2项、市交通局5项、市住建局3项和市农业农村局7项。
㈠精心安排部署推进
博乐市高度重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把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纳入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内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积极借鉴其他县市经验,制定《博乐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扎实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列入政府和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
㈡系统梳理目录清单
按照“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方式、法定依据等进行深入研究,严格梳理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上报同级政府统一公布。
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部门结合实际,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书面告知办理事项名称、设定证明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方式、虚假承诺责任等,并在政务服务场所和政务信息公示栏及时公示告知,方便申请人获取和下载,随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全面实行,有力推动了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
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充分发挥法治督查“利器”作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推行以来,博乐市“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多次组织检查,对部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掌握了解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情况和诚信管理体系支撑情况,协商解决工作难点堵点问题,有力推动了已公布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办理进度。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