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贯彻并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引下,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博乐市法务中心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农民工工资拖欠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经了解,2023年5月刘某等人来到杨某位于博乐市的建设工程公司务工。后由于种种原因,致使一年来未能发放工资,杨某托欠刘某等人的劳务工资10万余元一直未支付。今年11月20日上午,刘某带着5名工友到博乐市法务中心寻求帮助,请求律师工作者为农民工伸出援助之手。

为妥善化解这一矛盾纠纷,法务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杨某沟通联系,了解拖欠工资缘由和难题,同时讲解拒不支付劳务费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劝杨某尽快支付。经过工作人员调解下,在杨某与第三方史某达成约定协议后,其表示将给付刘某等人劳务费10万余元,并当场形成人民调解协议卷宗,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起因农民工工资拖欠所产生的纠纷在经过深入调查和多方协商后,得到全面圆满的解决。此次纠纷化解工作不仅展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坚定维护,也体现了法治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不仅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也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处理此次纠纷中,博乐市司法局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司法局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化解矛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为博乐市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审核人:董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