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和谐社会,法治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当前,推进“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和各级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博乐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者。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积极投身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热潮中,关注、关心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体现首创精神,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凝聚新智慧、激发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争做博乐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者。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做法、新成效、新典型及应知应会知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真正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争做博乐法治政府建设的践行者。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监督、法治宣传、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法治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法治政府建设人人参与,法治创建成果人人共享,我参与,我监督,我受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进“法治博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共创共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法治博乐、平安博乐而努力奋斗!
中共博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