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2022年3月定印发《博乐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2022年1月至3月动员部署,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全面推进,2023年6月至10月总结申报,2022年8月依法治市办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22年12月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评,2023年1月5日召开了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推进会,1月11日,向市党委组织部提出《关于组建博乐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专班的请示》(博市司发〔2023〕6号)申请组建专班,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一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全市各单位累计集中学习22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7000余人次;领导专题讲座10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次;邀请党校老师开展讲座81次,受教育人数达3700余人。二是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
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放松。深入推进“挖减铲”严打专项行动;二是精心做好群众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持续抓好危安类刑满释放人员、南疆籍务工人员、南疆籍学生及其他重点关注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三是常态化落实社会面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四是持续加强边境管控。加大边境各类风险的排查、评估力度,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五是持续抓好涉博网络舆情管控,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六是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和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去极端化和“三非”治理。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食品许可并联审批。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印发了博乐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2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二是做好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编制工作,三是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做好政府决策“法律把关人”,全市55个党政机关、乡镇街道聘请了法律顾问,覆盖率已达标。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33个、行政执法人389人;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620余台,在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开展执法检查评查案卷100余件。二是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不断推进和完善城市管理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三个必须“指示精神,31个专项检查组共检查单位26375家次,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4家,下发整改指令书95份。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整合行政复议职责。2022年审查行政复议申请6件,向州政府出具行政复议答复书2件。二是全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全市各级各部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网上投诉1027件542人次。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印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行政执法主体29个、行政执法人389人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41名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行政执法履行合法审查。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全市30个部门认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585项、公共服务事项262项,可网办比例达98%,157项政务服务事项延伸至6个乡镇场、5个街道、109村队,49个社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办结率97.2%,群众满意度98.9%。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坚持考训结合,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全市确认行政执法主体33个,参加行政执法考试500余人;三是不断完善政府行政决策。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就协助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法律文书等30余份,参与重大行政决策31件(次);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完善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三、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主要做法:一是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协调小组;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品牌;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22年已申报“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各1个,争取创建“自治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博乐市级民法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推动基层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存在的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不均衡,基层法治建设专业力量比较薄弱;二是个别乡镇场、街道和单位主要领导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放管服”改革仍需加大力度,对群众的新问题新诉求覆盖还不够全面;四是政府机关、部门聘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五是综合执法、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机制尚不完善,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市、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组织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城市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合力。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考评与检查。四是以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规范行政执法和办案质量。五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化发展。加强基层政府法治力量配备升。六是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所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的法律服务职能。
审核人:王建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