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自治州司法局、自治州民政局及相关单位组成小组,对全市申报的17个第二批“自治州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实地检查和验收 。
检查组分成4个小组同时分别实地查看了贝林哈日莫墩乡敖博恩塔拉村、达勒特镇都图敖博村、乌图布拉格镇尕格茨根乌拉斯村等17个村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室等硬件设施、档案台账,与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实地入户并听取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相关建议,了解村民实际生活状况等等。
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肯定了博乐市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一是各村队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凝聚工作合力。二是要完善巩固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升基层群众主动学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意识。三是要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将法治、德治、自治相互渗透,为基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服务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指导各司法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对示范村实行动态化管理,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强化示范带动效应,用法治风景线扮靓美丽乡村。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