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治政府建设

2025年度顾里木图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6年04月03日

来源:顾里木图街道

点击量:

分享:

根据博乐市委、市政府及博乐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顾里木图街道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紧紧围绕依法治理、以德育人的目标,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和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各种普法宣传教育制度,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广泛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来,成为社区事务的管理者、参与者和推进者。现就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加强学法用法。2025年,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街道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组织干部开展法治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通过现场授课、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信访法治化、民事纠纷调解、行政诉讼等方面业务培训7场次,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治知识水平。

(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一是将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纳入《顾里木图街道2025年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同街道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总结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对街道重大项目及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全年共参与街道各类事务26次,提供法律意见14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三是打造全民参与的法治宣传矩阵。开展“法治进万家”行动,组织“反诈防骗”“民法典进社区”等主题宣讲23场次,覆盖群众10000余人次;打造“线上+线下”双平台,线上通过“顾守初心”公众号发布宣传视频30余期,线下打造法治文化广场2个、法治长廊2处,发放宣传手册20000余份。

(三)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整合辖区资源,推动街道政务服务“微大厅”办理事项从最初的33项增至307项,实现企业开办、税务登记、社保查询、身份证办理等高频事项“就近办、马上办”,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15分钟。截至目前,累计接待各族群众600余人次、办理各类服务事项500余件、帮办代办40余件,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凭经验办事的情况,对法律法规运用不够熟练。

(二)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在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不足。法治宣传内容还不够全面,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在宣传对象上,还存在一些盲区,如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法治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建设工作的协同性有待提高。法治建设涉及街道多个部门和社区,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各社区之间的协同配合还不够紧密。在一些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紧密等问题,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整体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

结合辖区老旧小区集中、流动人口密集、多民族聚居的实际情况,聚焦法治服务精准化、矛盾化解源头化、治理效能最大化,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靶向开展法治宣传,破解“覆盖难、听懂难”问题。

1.针对老旧小区老年居民多、防范意识弱的特点,联合司法所、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进楼栋”活动,每月在不同老旧小区设置流动宣讲点,重点讲解反诈、养老诈骗、物业纠纷、遗产继承等高频法律问题,发放图文并茂的“法治明白卡”,现场解答居民咨询。

2.针对流动人口就业、租房需求集中的情况,在辖区劳务市场、出租屋集中区域设立“法治服务驿站”,编制《流动人口常用法律指引》(含劳动合同签订、工资追索、租房维权等内容),联合社区网格员上门发放,同时开通“法治咨询热线”,提供24小时线上答疑服务。

3.针对多民族聚居的特色,组建“双语法治宣讲队”(汉语+少数民族语言),结合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法治伴节庆”活动,宣讲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将法治宣传与民族文化传承相结合,让法律知识走进各族群众心中。

(二)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筑牢“第一道防线”。

1.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纠纷、邻里矛盾多发的问题,建立“社区+物业+法律顾问+居民代表”四方调解机制,在每个老社区设立调解工作室,每月排查1次矛盾隐患,对物业收费、设施改造、停车管理等热点纠纷,提前介入、现场调解,避免矛盾激化。

2.针对流动人口融入难、矛盾调解跨区域的问题,搭建“流动人口矛盾纠纷调解平台”,联动户籍地与现居地司法所,建立信息共享、联合调解机制,重点化解劳动争议、家庭矛盾等纠纷,同时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

3.针对民族间日常交往可能出现的矛盾,选拔各族群众中的“法律明白人”“乡贤”组建调解队伍,开展“民族团结法治调解”行动,坚持“依法调解、尊重习俗”原则,及时化解各类涉民族因素矛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三)强化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提升“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1.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法律风险,在改造项目启动前,组织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对改造方案、补偿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提前向居民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居民依法表达诉求、参与改造,确保改造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推进。

2.针对流动人口管理中的法治短板,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流动人口法治积分管理制度”,将遵纪守法、参与法治宣传、配合社区治理等情况纳入积分,积分可兑换法律咨询、免费体检等服务,引导流动人口主动学法、自觉守法。

3.针对多民族聚居区治理需求,制定《辖区民族团结法治保障工作细则》,将法治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度融合,在社区治理、民生服务中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各族群众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

(四)夯实法治工作基础,确保“有人干、干得好”。

1.每个社区配备1名专职法治干事,负责统筹辖区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定期组织法治干事、网格员、楼栋长参加法律业务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2.建立“领导包联”制度,街道主要领导牵头包联老旧小区、流动人口集中区、民族聚居区,每季度至少1次深入小区、居民家中了解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法治工作落地见效。

3.引入专业法律服务资源,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为辖区居民、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顾问服务,每年至少开展4次大型法治服务活动,确保法治服务覆盖到每一个群体、每一个角落。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街道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提高街道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审核人:李经国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